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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行,你我有责!彩虹街开展摩电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工作

| 【记者 陈诗颖】【编辑 陈美宛】 | 2022-05-07 2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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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人性化执法、多元化管理,结合荔湾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求,近日,彩虹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交警部门、彩虹街派出所共同开展摩电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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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街分别在周门南路与中山八路交界、周门路与荔湾路交界处的路口设置了摩电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日常有街道工作人员、交警及交通安全志愿者在场值守,当发现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摩电驾乘人员时,民警和街道工作人员将会马上拦截劝停并引导其至劝导教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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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可按照“五选一”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或者体验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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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e在现场了解到,“五选一”包括:


1.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15分钟以上;

2.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举有交通安全标语的宣传牌接力站岗15分钟以上,并向“接牌人”进行安全教育;

4.在劝导教育点观看15分钟以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5.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提供的提纲,在微博或朋友圈发表并集齐10个赞,或转发至5个聊天群。


劝导教育点现场摆放了视频播放设备,备齐与“五选一”相关的小红帽、小红旗、法律法规抄写本、宣传牌等物料,准备了社交媒体发布提纲可供违法行为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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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逆行、闯红灯、超员等行为,重点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拼装电动车等,并加强对快递、外卖车辆驾驶人员交通违法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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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治工作现场共对逆行、闯红灯、违规搭载成年人的行为开出罚单10单,其他违规行为,责令当事人“五选一”进行处理,对辖内摩电违法行为起到良好的整治效果,保障了市民交通出行安全通畅。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抵制违法行为,驾乘摩电戴头盔、不逆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共创安全、良好、文明的交通环境。


信息及图片来源:彩虹街安监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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