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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街招聘2名公共就业创业岗位人员,高校毕业生看过来!

| 【记者 圆圆】【编辑 圈圈】 | 2020-12-09 22:21:20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其中东沙街招聘2名,聘用期限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7.协助开展社保业务服务工作。


工作地点:东沙街——广州市荔湾区玉兰路3号。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聘用(需达到合格分数线):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a) 现役军人;

b) 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c)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d)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e)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f)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学历须国家承认,聘用前需获得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区就业中心(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南路20号)。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荔湾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识别文末二维码获取);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如暂未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需出具由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5)有关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③如应聘人员属本市以外户籍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第3-5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终止聘用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区就业中心将在报名现场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直接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识别文末二维码获取)参加考试。


(四)优先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并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


工作安排


按照总分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相关待遇


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相关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制,包干经费包含工资薪酬待遇、法定的“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和福利等。人均年包干经费约8.4万元执行。


联系人:陈海连、陈孝祖

联系电话:81838294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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