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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自己传播的是谣言,也构成犯罪吗?| 和平社区法治知识讲座

| 【记者 岭南小e】【编辑 楚韵】 | 2019-12-13 13:09:06




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这会构成犯罪吗?


是的!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


针对社区居民法治知识的薄弱,12月11日和平社区居委会在社区会议室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治知识讲座》,活动邀请社区驻点律师计红为居民讲解防范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和技巧,50位社区居民参加了此次讲座。




大多数人传谣起初并不知道真假,

那么是否就可以说“不知者无罪”?

讲座当天,

计红律师通过以下案例,

向居民讲解清楚。



5月8日,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证实,“有人贩子在名湖豪庭迷晕小孩子”的消息系谣言,而谣言的来源竟是年轻妈妈夏某从婆婆那听来的“新闻”。


5月5日,网民“豆豆~武汉2017”在微信网友群发布“有人贩子在名湖豪庭迷晕小孩子”的信息。5月6日23时07分,网民“小锦鲤的妈妈”在新浪微博发布“豆豆~武汉2017”微信截图,并称“微信群疯狂转发名湖豪庭的人贩子事件”,引发网友关注。


武汉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会同东新公安分局迅速开展调查核实,查实此系谣言。同时对两名散布不实谣言者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涉案者夏某称,她婆婆带小孩在小区散步,听到一起“骇人新闻”:有人在小区迷晕小孩后装进箱子带走,所幸被人发现才未酿成严重后果。更让她感到极为不安的是,婆婆在描述这件事时说得煞有介事,称发现这名小孩,还找到两名小孩。本来似信非信,在听完婆婆后面的描述后,让刚刚当上母亲的她十分担心。


“要赶紧提醒广大宝妈注意孩子安全!”夏某在未加核实的情况下,直接把婆婆描述的内容,编成信息发到了育儿群里。

消息一经发出,瞬间在微信群里炸开了锅。微信群有问这伙人抓住没有的,也有问孩子是否安全的,更有甚者,手机曾接到过类似信息的也转发到群里,大家七嘴八舌,一番“声讨和辩论”之后,夏某的消息被群内网友截图并转发。


很快,消息被大量网友转发,一时某小区有人迷晕孩子的消息四散。东新警方得知这一情况后,通过分析追踪消息源头,将夏某抓获。


目前,因在微信群里散布不实信息,夏某已被警方予以治安处罚。夏某坦言,当初一心想着提醒年轻妈妈们注意看好自己的孩子,并未想到网友的转发会引发这么大的动静,直到自己看到公安部门的警情通报,才发现事情越闹越大,以致不可收拾,自己的确不该把未核实的消息发出去,引起大家的恐慌。



 
不知道传播的是谣言能否成为逃避处罚的理由?

【不可以】


本案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人认为自己并非故意要扰乱公共秩序,甚至不知道自己传播的内容是“谎报”。首先,“故意”一词,在法律规定中包含两种情形,一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违法而追求之;二是间接故意,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违法而放任之。此案中,夏女士在不确定真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不负责地传播消息,构成间接故意。所传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谣言”,客观上造成了公共秩序的一定混乱,因此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本次活动,居民对传播不实信息相关法律问题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大家都表示这个讲座提高了居民的防范意识,觉得非常实用。以后如果遇到类似谣言,大家记得提高警惕了~


材料由和平社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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