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租房申请准备开始啦!具体要求↙看这里
| 【记者 张一冉】【编辑 严直高】 | 2019-12-09 21:30:08
明起
2019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网上预申请~
申请通过后,
街坊可前往
指定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相关资料。
其中,
石围塘街政务中心是
荔湾区的其中一个受理点!
那么,
有什么申请要求?
哪些注意事项……
今天e家君就为大家盘点!
对象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对象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包括以下三类(申请对象需属于其中的一类)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在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对象一第4、5、6项条件。
申请流程
石围塘政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芳村大道西83号二楼
电话:020—81547074
资料源自石围塘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