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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东漖街垃圾分类工作开罚!怎么罚?谁来罚?

| 【记者 东东】【编辑 漖漖】 | 2019-10-31 13:55:07

                                                                         



动真格了!

东东从东漖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获悉,

东漖街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罚!

企业和个人未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

都将受到处罚!

最高将罚五万!




昨天上午,东漖街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在东漖街道办事处二楼召开,会议针对街道辖内目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东漖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东漖街垃圾分类已全面开罚,凡不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企业和个人,都将根据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芳和花园楼道即将撤桶        
       
据东漖街城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东漖街辖内,除芳和花园外,物业小区均已完成撤桶,其中,芳村花园小区、明月水岸小区、保利西悦湾小区和芳和花园小区为垃圾分类样板小区,下一步,芳和花园小区也将按照规定完成撤桶工作,同时,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设置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东漖街首张垃圾分类罚单已开出        


针对街坊普遍关注的垃圾分类是否开罚的问题,东漖街城管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东漖街每周都会开展垃圾分类日,执法人员针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定点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根据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同时,该负责人还透露,东漖街首张垃圾分类罚单已开出。“目前东漖街的执法更多是针对企业,对于居民主要以教育、劝导、引导为主,但是对拒不接受的居民,肯定要处罚。”          


东漖街城管执法队员对垃圾分类桶进行检查。    


东漖街城管执法队员对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    


东漖街城管执法队员对辖内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    

针对处罚条例中街坊们容易踩雷的地方,东东给大家梳理了出来,一起来看看吧~



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厨余垃圾应当沥干后投放。


2、灯管、水银产品等易碎或者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当在采取防止破损或者渗漏的措施后投放。


3、可回收物应当投入有可回收物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回收。


4、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


5、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6、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场所标注的回收处理提示信息预约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7、个人违反条例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8、个人违反条例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或者电器电子产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9、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违反条例,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交付收集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市政府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公布处罚结果。



餐饮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餐饮垃圾进行渣水分离;产生含油污水的,应当油水分离。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分类并密闭存放。



集贸市场、超市管理者应当将废弃果蔬菜皮粉碎、脱水预处理后,投放至有餐厨垃圾标识的收集容器内。


餐饮垃圾产生者或者集贸市场、超市管理者违反条例,未落实渣水分离、油水分离、单独分类、 密闭存放、粉碎脱水等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分图片由东漖街城管执法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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